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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关于在职博士学位管理办法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21-07-29 10: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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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大学作为中国一流大学,是许多人想要报考的目标。一些人对广西大学的在职博士感兴趣,经过努力成功的进入该学校研究。只是,取得博士学位也不是很容易。下面看看广西大学关于在职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吧!

广西大学关于在职博士学位管理办法

  一、学院学位授予审核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基于学位论文质量,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并对学术水平优秀的学位论文做出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及排序。仅申请毕业研究生通过毕业答辩后无需学院分委员会进行审议。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各学院在上报学位申请及评定材料之前,须将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学位申请及评定材料及时上报到校学位办公室,逾期上交材料的将依次推迟至下次会议审议。

  二、学位论文修改与审核

  1.学位申请人应重视各审核环节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按专家意见认真修改,提交修改说明。研究生导师、审核组、答辩委员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职责进行审核。

  2.学位申请者未对盲审评阅意见加以修改或修改未达要求的,不应取得答辩资格;未对答辩意见加以修改或修改未达要求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应受理其学位申请审核,或不推荐学位授予。

  3.对提交到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的学位论文仍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的,校学位委员会可做出不授予学位的决议。

  以上就是广西大学在职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想要获取广西大学在职博士学位需要符合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的要求。上面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果还有问题需要解决,欢迎各位同学查询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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