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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在职博士录取原则标准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20-04-20 10: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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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石油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88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学校是黑龙江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下面介绍一下东北石油大学在职博士录取原则标准。

东北石油大学

  录取

  (一)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二)录取政策

  1.具有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培养经历、或完整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导师原则上优先招生1人,但不能超过2人;不符合此条件的导师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人。

  2.连续2年以上(含2年)无招生名额的导师优先招生。

  3.招收硕博连读和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导师优先招生。

  4.院士和特聘博导优先招生。

  5.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且形成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的导师优先招生。

  6.各学院招收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的比例不能低于10%-15%,如不能完成,将缩减该学院下一年的招生计划。

  7.执行学校博士录取相关政策。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汇总本单位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并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后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硕博连读考生要做标注。研究生部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和相关录取政策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录取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类别

  博士录取时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由工作单位、录取学校、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在校期间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和各类奖项评比。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到学校,毕业时采用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去向,在校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奖项评比。

  有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无法转入我校的博士生,须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6月5日前须将《博士定向培养协议》交至研招办。

  (五)信息公布

  考核成绩与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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