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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职工医疗费用第二次申报的温馨提示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19-12-10 10: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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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职工医疗费用第二次申报的温馨提示

  各单位、各参保职工:

  2019年度职工医疗费用第二次申报自6月3日起至6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八里台校区

  日期:6月3日(星期一)至6月6日(星期四)

  6月10日(星期一)至6月14日(星期五)

  6月17日(星期一)

  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地点:医保办(外语学院北侧,中心实验室东侧)

  二、津南校区

  日期:6月14日(星期五)、6月17日(星期一)

  时间:工作日9:00—11:45,13:00—16:45

  地点: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

  温馨提示:

  1.参保职工应本人持社保卡实名就医(意外伤害就医不使用社保卡),报销时请携带身份证和中信银行卡复印件。

  2.本年度在南开大学医院就医,继续执行即时结算商业保险医药费政策,即只要校医院门诊收据右上角印有“人保健康”字样,就相当于“一次刷卡,二次结算”,无需再到医保办进行报销。

  3.报销材料要求请参见“南开大学医保”微信公众号(“职工报销”菜单下设有“报销材料要求”栏目)或《南开大学职工医疗保险服务手册(2019年)》,主要涉及:

  (1)普通门(急)诊:累计7500元以下,且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请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病历等留存备查);累计7500元以上全额垫付的费用,请提供收据、清单、处方、报告、病历;

  (2)门诊特殊病(简称“门特”):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请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病历等留存备查);门特全额垫付的费用,请提供收据、清单、处方、报告、病历;

  (3)住院: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请提供收据原件和2号表(加盖医院医保章)。

  (4)救护车票据中抢救费可以报销;如果抢救费额度写在药费栏目中,则需要提供处方页。

  4.如中信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可本人持身份证和中信银行卡到中信银行柜台办理;已补办新卡的老师,请将新的中信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提供给医保办(yibaoban@nankai.edu.cn),以确保医保理赔款顺利入账。

  医保办

  人事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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