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历在线网> 专业硕士> 常见问题>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19-12-10 09:51:24

注:本平台为第三方资讯平台,不是院校官方,网站内所有信息只做参考,并不代表院校官方,招生信息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如果不知怎么找官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寻求帮助。

  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规定,现启动2019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

  一、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一。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各学院排序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三。

  2.电邮材料。

  (一) 案例说明书。

  (二) 作者授权书扫描件(手签)。

  (三) 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扫描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学院+姓名,并形成压缩包(命名为:案例名称+姓名))。由学院收集后形成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学院)统一上报。

  报送成果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排序。

  二、 推荐名额说明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遴选6项排序后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详见附件四)。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工作基础比较扎实、优秀案例资源比较丰富的,申报名额可适当增加。鼓励各学院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将其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

  三、 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19年10月14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四、 联系方式

  地址:安中楼606

  研究生院

  2019/9/17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工商管理
  • 宁波大学
  • 专业硕士
  • 浙江
  • 推荐阅读
关闭
简章
对比
1 +添加简章
2 +添加简章
3 +添加简章
4 +添加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