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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在职博士录取原则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20-04-20 10: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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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大学是我国西部边疆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大学之一。20世纪40年代,云南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包括文、法、理、工、农、医等学科在内,规模较大,在国际上有影响的中国著名大学之一。

云南大学

  录取

  (一)各博士招生单位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各单位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大学。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不接收档案。 录取类别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在读期间无法变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规定为准。

  (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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