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是指入学前已确定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和培养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合同),学费由工作单位支出,学校代为培养,毕业后直接去签订合同的工作单位工作就行。非定向属于正常录取,有公自费自分,毕业时自己找工作。 两者毕业证学位证都是一样的,统招生是非定向。 非定向指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定向培养研究生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定向是指入学前已确定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和培养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合同),学费由工作单位支出,学校代为培养,毕业后直接去签订合同的工作单位工作就行。非定向属于正常录取,有公自费自分,毕业时自己找工作。 两者毕业证学位证都是一样的,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报考类别”: a、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一般指参加全国统考或免试推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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